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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外部董事在七一三所 新疆海为新能源公司调研

9月7日至10日,集团公司外部董事张良、董学博、李燕斌、金毅到七一三所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为新能)调研。在海为新能公司总部听取七一三所总体情况及在疆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后,四位董事先后前往达坂城风电场、博湖光伏电场等新能源产业基地实地调研,详细查看各场站设备运行状况,仔细询问各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情况,并与基层员工亲切座谈,深入了解员工工作生活情况。

董事们对七一三所聚焦“科技+”发展理念,在稳固海军装备领域并向陆空天市场拓展的基础上,推动科技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特别是在新能源产业领域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对海为新能员工扎根边疆、艰苦创业、攻坚克难的精神表示赞赏。

四位董事指出,七一三所在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为集团公司支撑中央“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发展中,七一三所充分发挥军工武备重点研究所的技术优势,非常好地把握了军品与民品、软实力和硬实力、近期与远期目标、发展与改革、创新与人才、市场与技术、产业与资本、抢抓机遇与防范风险的统筹兼顾,实现了以新能源为重点的产业持续快速发展,锻炼了一支具备战略眼光、系统思维、团结协作、落实有力的领导干部与技术人才队伍。

董事们希望,七一三所在后续发展中,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大力推动科技创新科技产业化发展,在体制机制上持续下功夫,在集团公司新的战略目标引领下,积极落实与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优质企业沟通协调,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按照新时代中船重工高质量发展战略纲要的要求,整合优势资源,创新驱动,努力将七一三所建设成为国内、国际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

董事们表示,通过本次调研,对七一三所科技创新产业,特别是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有了深入了解,对海为新能由于新能源行业弃风弃光限电等行业政策的不利影响,将在政策支持等方面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推进七一三所新能源产业发展。

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副主任朱宏光,重庆船舶工业公司以及董事会工作局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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