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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为新能公司被授予“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12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国税局、乌鲁木齐市海关联合下文,正式授予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这是公司继被授予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乌鲁木齐市创新型企业、创新人才培养平台之后在科技创新领域获得的又一项殊荣。在此批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新能源行业仅有海为新能入选。

  “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自治区最高级别的企业创新平台,旨在发挥企业在技术研发中的主体作用,提升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在行业内起引领作用和较大的示范带头作用。此次公司技术中心被确认为“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对公司享受一定的企业税收优惠和专项补助,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开拓市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和核心,也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及研发能力的肯定,有利于技术人才引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把企业技术中心作为公司发展的驱动力,按照《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技术中心运行机制,为公司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新能源行业技术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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