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正式终止与中科碳达(西安)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合作关系,并作如下公开声明:
一、我公司已于2023年3月13日正式解除与中科碳达(西安)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此前签订的《大连高新万达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大连普兰店万达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大连庄河万达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业分包施工合同》、《营口鲅鱼圈万达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双方已不再存在任何专业分包委托关系或合作关系。
二、自上述合同解除后,中科碳达(西安)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及其经营者不得以我公司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及其他一切活动。
三、自上述合同解除后,因擅自开展上述合同业务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及责任均由中科碳达(西安)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自行承担,与我公司无关。
四、自上述合同解除后,我公司就大连万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的任何后续工作均与中科碳达(西安)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公告。
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