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称号的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新文明委〔2023〕4号文件的通知,中船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继续保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与创建相融合、业务与创建相促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开展各类活动深化文明创建,在公司上下营造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节俭养德、爱岗敬业的文明新风。